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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崇拜藝術家,但藝術家是甚麼?
從來,我們都認為藝術家是學識淵博和高深莫測的,但藝術家與普通人的最大分別,並不在於學歷、經驗、技巧,也不在於什麼所謂才華之類等東西,而是那股潛藏內心燃燒着的火種,就是這點火種迫使他們拿起工具,廢寢忘食地不斷創造。
那麼,藝術家究竟想表達甚麼?
藝術家要表達的,並非抽象和難以理解的觀念,而是與民生和政治息息相關的,跟每個人都有關係。
誰能成為藝術家?
我們迷信天份,以為它主宰一切,但藝術家只是運用符號、圖像和象徵圖案,把圖像和人的某種體驗聯繫起來的。這全都可以像學習英語一樣,依據一定的文法和成規而學習得來的。
劉遠章
英國萊斯特大學理學碩士,暢銷書《我選擇快樂──快樂心理學》、《贏一場人生》、《人生教練──Life Coaching》的作者,著名培訓師,為超過100間香港的教育機構、中小學、幼稚園舉辦教師培訓、家長講座及學生圖像學習及多元智能訓練課程,2004年榮獲「香港傑出培訓師」獎項。藝術創作方面,師承田滄海先生,曾舉辦六個個人畫展。
- 目錄
- 序 瞧!這個藝術家
- 第一章 不談政治
- 第二章 美麗無罪、貪靚有理
- 第三章 創作的那團火
- 第四章 藝術是怎樣發生的?
- 第五章 符號無處不在
- 第六章 藝術家不可能超越上帝
- 第七章 圖像的文法
- 第八章 「酒神」的狂迷──靈感從哪裡來
- 第九章 文盲與美盲──愚不可及的文化官僚
- 廿一世紀的文藝復興──美學經濟